军品生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军用标准执行。公司根据补充军品订货情况,公司军品外贸客户为设立在境内的军贸公司,调整《年度生产大纲》。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制《年度生产大纲》;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下发各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公司外贸军品采用代销模式,再由军贸公司对外出口。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3399,本类别包括武器弹药的制造)。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合同签署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并结合合同进度,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
军方相关机构、科研单位等在指定网站发布科研项目需求招标信息,公司经慎重研究后组织科研团队和资源,按招标公告要求制定投标方案,开展技术设计、样机试制,组织试验验证,参与竞标考核。竞标成功后,招标单位与公司签订科研合同,委托公司进行武器装备项目的研制和开发。根据研制进度,委托方将依据合同的约定向承研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公司作为总师研发机构,与军方指定研发单位或其他研发单位签署分包合同,支付研发费用。公司亦参与某些总师研发项目并获得相应的研发费用。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致力于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军品业务主要从事迫击炮弹系列、光电对抗系列、单兵火箭系列、反坦克导弹系列、引信系列、子弹药系列、火工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包装件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根据年度军品订货情况,结合相关配套件进度,公司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
公司物资采购部门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根据月度销售和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每月采购部门按实际采购完成情况编制《采购统计报表》。公司采购包括主要原材料和生产辅助材料采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格供方,并根据生产需要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零星、小批量采购在市场调研、比质比价的基础上以议价形式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认证标准和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每年进行合格供方评价,优胜劣汰。
结合配套件进度,补充订货会签订新的军品合同以后,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军贸公司,国家对军品外贸出口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并督促检查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每月依据《年度生产大纲》及公司生产统一要求,每年年初。
为公司提供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供应商需经军代表审核备案,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军工企业的关键物料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军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零部件进厂后,还需要军代表组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公司国内列装的军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获取订单的方式和销售流程为:公司军品国内客户为军方和军工企业等,主要依靠每年军品订货会,总装企业与军方签订次年军品合同,根据客户需求补充签订部分军品订单。总装企业合同签订后,依据相应的条款要求,军品配套企业与军品总装企业签订军品配套件销售合同。
公司下属四家军品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自行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组织生产、交付货物,并收取相应的款项;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对外采购,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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