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模式

迎接新机制把握特许经营模式新机遇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新机制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迈上一个新发展阶段。

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有利于更好吸引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机制将有力激发各参与方投资积极性和专业能动性,在引资的同时注重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水平提高,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和技术进步;新机制要求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而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有利于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实施新机制也是我国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约翰内斯堡宣言》各国“将继续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具体举措。新机制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参照民营企业相关规定,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继续对外开放,有利于持续引进和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也将有利于推动我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经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特许经营模式源自国际,在国际上有大量和成熟应用。在我国特许经营模式也经历了近40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02年之后的20年间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已有较大规模实践,培养发展出了一批以特许经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各类企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已形成了相应规模的产业格局。无论是在社会资本专业能力、市场发育条件、政府监管等方面都积累了相应经验和形成相应支撑。新机制基于基础设施领域长期改革和实践成果,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今后全部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现实可行性条件。

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基本运作认识、思路和方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部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合作项目皆需遵守新机制确立的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和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将从管理制度上有效防止和排除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出现各种不规范的“创新”模式,有利于防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实现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尤其是,新机制明确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出(服务)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归特许经营者所有。这将极大调动特许经营者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更高水平服务。这无疑也是新机制的又一大亮点所在。

留言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